“公章大盗“成为“胜诉方” 承办法官在背后偷着乐
谁能想到?一场本应是非分明的普通劳动合同纠纷判决书背后,隐藏着足以颠覆司法伦理的荒诞行径,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朱某,原上海航程科技有限公司(化名)的一名普通员工,竟在光天化日下,威胁工作人员,暴力撬开公司保管柜,把上海航程、无锡航程…..等四家公司的公章、合同章洗劫一空。公司管理层因为此事决定辞退了他,朱某回头便将东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不仅没追究他“盗章夺权”的责任,反而认定其行为“合法”,判令公司给这位“抢章大盗”支付73万余元巨额赔偿金!
这哪里是代表公平、公正的判决书,这分明是在为“践踏规则者”颁发“通行证”,是在把守法企业往死路上逼。这份判决书可以说创造了当下我国司法界史无前例的荒唐判例,承办法官所依据的法条逻辑到底是什么,谁能给我们答案?
从“盗章”到”损企”恶行升级 蓄谋已久的 “毁灭性绞杀”
朱某的坏,远不止“撬柜夺章”这么简单。他深知公司软肋,蓄谋已久在一步步在下死手:盗章后拒绝返还,离职后变本加厉:雇佣他人堵门骚扰、断水断电,搅得公司无法经营;伪造证据发起虚假诉讼,企图在短时间内拖垮“航程”;这些行径他都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从撬柜夺章的那一刻起,就没想给这家企业留任何活路!一个随着公司成长的“自己人”,转头就成了最狠的“白眼狼”,其用心何其歹毒!
一审判决的“致命漏洞” 铁证被无视 法律逻辑被碾碎
“航程”在法庭上拿出的证据,都是足以钉死朱某的违规违法的事实:
1、公章管理流程白纸黑字:必须登记使用,严禁私自保管;
2、员工手册明确规定:盗取、私占印章属严重违规,可立即解除合同;
3、所有制度都报备工会,证据链完整到无可辩驳!

可徐汇法院呢?对这些铁证一律选择性失明!判决书中,连朱某 “撬柜夺章”的事实都没提,反而轻飘飘一句“有客观理由”,把严重违规说成“合理行为”!更为让人惊讶的是判决逻辑:徐汇法院竟直接偷换成“抢章合法”!
这是何等荒谬的逻辑思维?按这个道理,有人闯进你家搬东西,只要没够上刑事犯罪,就是“有客观理由”?这份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判决,颠覆了所有守法企业的认知——今天的“航程”判例,会不会传递出一个误导信号,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究竟由谁来保护?明天遇到类似问题的企业会不会成为下一个“航程”?
二审不只为“翻案” 更为守护公平正义之司法底线
在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书后,航程公司法人代表当庭明确表示:公司要上诉,不仅是为了巨额赔偿金,更是为了讨一个最基本的公道,还司法公平正义应有的底色。
·公章不容私夺!这是企业的生命,不是谁想抢就能抢的;
·公司制度不容践踏!白纸黑字的规则,不能被判决当废纸;
·法律尊严不容亵渎!司法是守护公平的最后一道门,不是在为恶人违法开“绿灯”。
这份出自上海徐市汇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早已超出个案范畴——它在昭告所有守法经营的企业:你的公章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随时抢夺、你的制度可能随时被无视、你的合法权益可能随时被碾碎。
社会在关注着“航程”案的二审,能否纠正现有的离奇判决?它不仅关乎这家涉事公司的生死,更关乎千万守法企业的安全,尤其关乎司法公信力的坚实底线!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的今天,如果连“撬柜夺章”这样的行为都能被认可,“践踏规则”者都能获得赔偿,那谁还敢安心经营?谁还会相信法律能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出彩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