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楼的“定时炸弹”:谁来为行人安全买单?​
     “每天看着19楼那扇外开的窗户晃来晃去,我就睡不着觉。”沭阳县东方公馆小区业主袁先生的焦虑,从2024年春延续到了深秋。​

       他投诉的7号楼2单元1903室,正进行着三重违规装修:拆除餐厅与阳台间的三根外立面构造柱、擅自封阳台、将规划的平移窗改为外开窗。“19楼啊!下面是小区必经之路,每天老人孩子来来往往。”袁先生掏出手机里的照片,画面中巨大的外开窗在风中微晃,“国家早有规定,七层以上高层严禁外开窗,这不是明摆着埋隐患吗?”
       自2024年8月份起,针对1903室的违规装修行为,已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并向圩东社区及沭城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尽管如此,相关管理部门以缺乏执法权为由,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一晃时间到了2025年七月份,袁先生无可奈何地拨打12345市长热线,继而又向江苏省政务公众号进行投诉,他们责成地方政府处理,结果没有下文。
      9月,袁先生前往沭阳县城管局,得到的回复是让住建局处理,然而10月31日住建局又将问题推回给了城管局,最终违建问题成了无人问津的难题。
      这并非危言耸听。根据安徽省住建厅的解读,七层及七层以上的民用建筑不宜采用外平开窗。若确需使用,必须确保承重五金件牢固固定,并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同时需通过试验验证及技术论证。超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外平开窗。
      而深圳曾发生一起幼童被高层外开窗坠落砸伤的悲剧,导致5岁男童不幸去世。事后,涉事小区的业主和租户共同赔偿了200万元,其中业主赔偿180万元,租户赔偿20万元。这一事件凸显了高层外开窗坠落风险的严重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构造柱拆了,阳台承重本就受影响,再装外开窗,风一吹哪天掉下来,就是人命关天!”​
二、从12345到信访局:一场看不到头的等待

      袁先生的维权之路,始于反复拨打12345热线。然而,沭阳城管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7327558556)的回复却令人费解:“我们并未发现问题”。

     “十几个平方米的封阳台窗户每天都敞开着,怎么可能看不到呢?”袁先生被逼无奈,于今年7月23日走进沭阳县信访局。接待人员记录下情况后,让他等待消息。数日后,他再次追问才得知:城管局已于7月24日正式受理此案,并承诺“两个月内必定给出结果”。​
      这句承诺成了袁先生唯一的盼头。他不仅多次补充违规照片,还附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明确指出拆除构造柱、改外开窗均属禁止行为。更主动提供关键线索:1903业主在隔壁小区开理发店,可直接找到人。

​     但城管局仍以“敲门无人应答”为由推诿。8月7日,袁先生多次拨打城管局局长李兰军(15005241188)电话,终于接通后,李局长称“不知情,会了解处理”。8月11日再追问,得到“没查清楚,等电话”的答复后,电话被匆匆挂断。​
三、信访局的“催办”:是履职还是敷衍?
      9月3日起,李兰军局长的电话彻底无人接听。袁先生再次转向信访局,得到的答复始终是“一直在催办”。​
     10月10日,距城管局受理已过两个多月,远超《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60日办结期限。袁先生质问:“就算不处理,总得给书面回复吧?”信访局工作人员当场致电城管局后承诺:“10月17日必给书面答复。”​
     10月17日,袁先生如约而至,却只等到一句更冰冷的回复:“还在催办当中。”​
    “信访局的承诺,从‘两个月必出结果’到‘下周五给回复’,宛如空气般虚无。”袁先生的声音透着绝望,“他们明明知道城管局在推诿,明明有督办职责,却眼睁睁看着问题拖了三个月。这不是不作为是什么?”​
 四、法规如山,为何管不住“慢作为”?
     袁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岳阳帝苑小区业主投诉邻居违规开门,各部门推诿一年有余,终致邻里冲突;安徽六安业主私挖地下室,致整楼开裂,监管部门直至楼体受损方介入。这些案例所揭示的,正是监管体系中的“裂缝”。​

    对照法规,沭阳相关部门的失职清晰可见:​
     根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拆改外立面构造柱和改变住宅外立面的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尤其是高层外开窗,多地均有明确禁令。然而,城管局却因“找不到人”而放任这种风险存在。​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出具书面意见。然而,在沭阳县,信访局未能有效督促城管局履行职责,也未按照规定及时给出答复。​
    督办职责缺位:作为协调监督部门,信访局本应密切跟踪案件进展,却将“催办”作为应付之词,沦为了“传声筒”而非“推动者”。​
五、业主的追问:安全何时能落地?
  “我并非针对谁,只是渴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袁先生的诉求朴素而迫切。如今,1903室的外开窗仍每天敞开,拆除构造柱后的阳台墙面已出现细微裂纹。​
    他的追问,也是无数业主的心声:​
    沭阳城管局为何对明确的违规线索视而不见?“找不到人”能否成为执法缺位的借口?​
    信访局的督办权究竟如何行使?两次承诺落空,是否该承担失职责任?​
   19楼的安全隐患还要持续多久?难道非要等到事故发生,才能唤醒监管的警觉吗?​

六、监管不能等“出事再管”
     高层住宅的安全防线,从来经不起“慢作为”的消耗。北京、上海早已明令禁止中高层住宅采用外开窗,从源头杜绝风险;而《信访工作条例》的60日时限,本是为了避免问题拖延激化。​
     沭阳县信访局与城管局的“拉锯战”,不仅寒了业主的心,更埋下了公共安全的隐患。正如评论所言:“楼体的裂缝或许能修补,但监管的裂缝若不填补,下一个危险随时会爆发。”​
     我们期待沭阳县纪委监委、上级信访部门能够像处理其他行政复议案件一样介入调查,督促问题的解决:立即叫停1903室违规装修,并责令恢复原状;追究相关部门不作为责任;向业主出具书面答复并公开处理结果。​
     毕竟,民生之事无小事,安全之重大于天。信访局的窗口,应当映照出民生疾苦,而非推诿与敷衍。
    对于违建及城管、信访的处理情况,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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