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籍宋章根先生作为一位在广西多地兴办企业、拥有数十项能源技术专利的企业家困惑不已,他所经营的企业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宋章根先生投资的广西柳州柳能热力有限公司(下称柳能公司)按照贵港市政府的招标要求,耗费数年心血,投入上亿元资金,建成了集中供热循环经济项目。项目建成并独立投运后,广西贵港市高新区管委会(下称“管委会”)却设置重重障碍、恶意提起仲裁、意图收回项目经营权。

政府承诺成空文 项目建成即违约

2020年“柳能公司”受贵港市人民政府招商邀请参与了高新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竞标并中标,同年6月与管委会签订了《贵港市高新园区集中供热循环经济建设运行项目投资协议书》,并组建了项目公司广西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鑫公司),招标公告及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中标单位是该区域内唯一供热单位,中标公司负责园区的供热管网建设和运营,园区管委会则需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包括按工业用地价格提供热源点建设用地,并无偿提供运营管网等配套用地,负责协调办理各类项目建设许可批复文件等一站式服务。事实上,贵港高新园区管委会并未按协议完全履行上述义务,致使热源用地至今尚未解决。在宏鑫公司完成建设并营运后,竟然还想方设法想收回项目经营权,并捏造证据、预设性的进行恶意仲裁。

滥用职权新设企业  另辟蹊径与民争利

 用宋先生的话讲:修高速公路时政府没钱,等路修好了却要来干涉企业的经营权。为了利益,管委会公然违背投资协议,在2022年1月12日、2022年7月5日、2024年2月19日相继成立了“广西贵港新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创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创晖热力能源有限公司”三家控股公司,并在其建设项目中添加供热管道建设项目,利用职权编造文件,公然介入供热项目的经营,并利用政府影响力强行向受供企业收取费用。

管委会这种“另起炉灶”的做法无疑是在以行政权力干预市场。宏鑫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粗略统计已达上亿元。而管委会却以强权手段试图掠夺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操作不仅违背了当初的招商原则,而且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打击了民营企业的投资信心。

仲裁委的偏袒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的缩影

在本次纠纷中,贵港市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的表现尤为引人质疑,政府招标公告中明确假如发生纠纷,由贵港市法院裁决,但政府方却违反“招投标法”在投资协议中强行改成“仲裁”。

针对管委会恶意提起的仲裁,柳能公司于 2024年7月12日提起反仲裁,仲裁委以柳能公司提起反仲裁的时间超过法定期限予以驳回。事实上,管委会多次变更仲裁请求,最终在2024年7月12日才确认仲裁请求,并书面提出了变更申请书,柳能公司的反仲裁是在仲裁请求确认后的15天之内提出的,仲裁委认定柳能公司提出反仲裁已超期,明显也是不符合事实。

因仲裁委的驳回,柳能公司只能在2024年7月30日另案提出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与此前反仲裁基本一致,但仲裁委又以被申请人管委会不是适格主体为由,不予受理“柳能公司”的仲裁申请,导致柳能公司的请求至今没能立案解决。

贵港仲裁委这种不公正的做法严重损害了仲裁机制的公信力,也暴露了仲裁机构在政府与企业纠纷处理中的双重标准。柳能公司不仅没有获得应有的法律保护,还面临着政府与仲裁委联手制造障碍的境地。更为可恶的是,仲裁员吴华灵在仲裁过程中隐瞒其贵港市司法局局长身份,违反了仲裁法第三十四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必须回避的规定,属于执法犯法。

案件背后暴露出地方保护与司法不公

    这起案件的真实背景是:现任贵港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了独揽公共资源(水、电、汽、污等)(有2023年11月28日视频会议录音为证),公然推翻上届政府公开招投标的成果(公开招标过程中贵港市以及整个广西没有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授意并操纵司法,假借法律的名义打击民企,妄图剥夺宏鑫公司的资产及经营权。事实上也不出意外,在仲裁委及港南区法院一审中,宏鑫公司均败北。宏鑫公司已在贵港投资一亿多元,非但没产生收益,而且还被判一千万违约金。园区管委会罔顾广大用汽企业的生产经营,冻结企业账户,给宏鑫公司经营造成重重困难,危及公用工程的生产与安全。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投资纠纷,更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与司法不公的显现。地方政府一边吸引投资,一边通过各种手段打压外来企业,最终要让这些企业的投资打了水漂。在当前全国大力倡导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贵港市政府的做法无疑与中央背道而驰。

仲裁机制的设立初衷本是为了快速解决经济纠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然而,贵港仲裁委员会在此案中的表现却反其道而行,置企业合法诉求于不顾偏袒地方政府,缺失法治精神使得本应公正的法律程序沦为某单位甚至某个人的工具。

5月20日,我国首部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民营企业促进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的第五十八条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发生在广西贵港市的此起案件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更是抹黑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呼吁相关部门立即启动法律救济程序,纠正贵港高新区管委会和仲裁委的不当行为,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此同时也恳请中央及广西自治区领导对本案进行严格督查,确保贵港市的营商环境得以优化改善,还民营企业一个优良和谐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