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龚 平 郑 义 闻 言
核心提示:
因非法强征、强拆,让八旬老人房无一间、地无一垄,无家可归;强拆致其双肩双臂活动受限、麻疼数年无人管。
当地政府欺骗国家信访局:已被判定违法的事实,说成“合法”;没有解决的问题,说已解决。无奈,老人的大儿子进京上访,被当地政府非法安装监控设备,实施监视;非法强行拘留2次,在拘留所绝食7天,命一线……
八旬老人求助父母官
尊敬的南阳市委王智慧书记,您好!
自古民告官,难于上青天。
年近八旬老人,因强征强拆导致房无一间,地无一垄,无家可归,强拆致其双肩双臂活动受限、麻疼数年无人管。通过网上信访,将情况逐级反映,渴望得到公正解决,当地政府却又欺骗国家信访局:已判定违法的事实被说成“合法”;没有解决的问题,说已解决。无奈,其长子到北京上访,被监控监视、强行拘留2次,在拘留所绝食7天,命悬一线。
次子在外地,仅2023年就先后6次长途回到桐柏,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却被硬生生逼着走上进京维权之路……百姓,咋就这么难?
为求客观公正,村民从县法院、市法院到省法院,获得胜诉的法律保障,唯一的住房仍遭强拆。百姓依法维权看到了希望,却因“民告官”得不到执行,导致双重损失。谁,来监督执行行政违法行为?
县政府通过不实的征地申请,获得省政府的批复;村民通过省政府行政复议,“确认桐柏县政府征地违法”的情况下,耕地仍被强行征收。谁,来保障百姓的根本利益?

在素有“红色基因”的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因“滨湖春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征耕地、拆村庄,让八旬的老人付桂琴晚年生活陷入绝境,其唯一合法住房遭非法强拆,大儿子4.6亩基本农田被违规强征,因强拆致其受伤住院数十天,沦为“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无家可归者。尽管其儿子历经三年诉讼,赢得县、市、省三级法院胜诉、省政府行政复议“确认桐柏县政府征地违法”,但当地政府仍无视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判决,强征、强拆;“暗箱操作、办人情事”,同一村庄、同等条件的补偿差价竟达百万元之巨;采取欺骗恐吓、断水断电等恶劣手段,非法强制拆毁他们唯一、合法住房,供开发商建商品房高价出售。他们被逼无奈逐级反映,却遭遇非法截访、强行拘留,受到非法打压。
我年纪大了,但,为了党的形象,法律的尊严,百姓的安宁,我将依法坚持维权到底。交待给儿子、传递给孙子,逐级反映,将正义进行到底!
控告人:付桂琴,女,现年79岁,身份证:41293219471101****,原住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城郊乡周庄村大刘庄组。代言人:次子陈怀昌,电话号码:18438987021。

被控告人:何文强,原桐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现更名为桐柏县淮北街道办事处,淮北街道党工委书记。电话号码:13837747416。
控告诉求:依法追究何文强违反国家法律,非法强拆我的房屋、违法破坏耕地的事实。
事实依据:桐柏县产业集聚区滨湖春城项目,需占用我们村的耕地及住房。该项目未经听证、公示、未经法院判决,就违法强拆;非法破坏耕地。少批多占,补偿标准不公开透明。
我的长子陈怀章依法向桐柏县人民法院、南阳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均判定其政府违法。

尤其是,省高院“责令桐柏县人民政府在二个月内重新作出征地补偿决定”后,仍诓骗我次子陈怀昌,仅在2023年就先后6次回桐柏。政府官员们用欺骗、恐吓手段,让他背着我私下签《拆迁补偿协议》。
次子陈怀昌,18岁当兵后很少在家,他第5次被诓骗回桐柏时,负责拆迁的人员答应给补偿105万,因差距太大我儿未签字。第6次安排他的一个同学打电话让他配合,说能给到120万。并说任何诉求可以回来谈,不然强拆会影响到家中老人。我次子回来后,他们采取推、拖、磨的方式,消耗他。
之前统一划分的宅基地,我们盖房时让配合,我们配合了,现在只给打“白条”,这次还让他配合,他要求按标准补偿。他们见我儿子假期快到须返程时,竟威胁说“何主任发话了,你的房子最多不超过100万,不同意就强拆”。我儿子气愤地就要返程,村支书贺守宽联系他,劝他返回,签了字再走。

我的房子,是我申请翻建的,房主是我付桂琴的名字,手续在我手里。他们却瞒着我,诓骗、恐吓我儿子签字,随后就进行强拆。十多个年轻小伙子,“生拉硬扯”地把我一个近80岁的老太婆“强行”架出房屋。致使我受伤住院几十天,双肩、双臂麻痛至今未愈,现在无家可归。

房子是我本人的合法住所、私有财产,未经我本人同意,他们诓骗、恐吓我儿子签的《协议》依法无效。要求依法追究何文强非法强拆我房屋
的违法责任,并赔偿我的财物损失和医药费。

我失去了赖依生存的耕地、栖身的房屋被强拆2年多,没有任何补偿。根据国家政策,拆迁补偿标准不能低于当地市场价格、确保被拆迁群众生活水平不下降。我的房屋市值不低于180万,且在本村中,建筑及庭院面积没我的大、装修没我家好的,因有关系或领导打招呼的,有补偿200多万的、150万带两套安置房的。同一政府,补偿同一个村的村民,同等条件下,为啥差价有百万之巨?要求公正给我补足房屋差价,分配安置住房。
强拆使我受伤出院后,找到好心人帮助,通过逐级信访,直至国家信访局投诉,反映房屋遭强拆、耕地盖商品房,我被致伤住院没人管、失地
农民保障金被挪用的事实。国家信访局函转后,当地政府却置三级法院法定判决和省政府行政复议的决定于不顾,用谎言回复国家信访局,说“征地拆迁合法”。谎报说,我们的“失地农民保障金,已统一发放至我的账户”。至今已近3年,也没见给我汇过1分钱。当地政府违反先补偿、后拆迁原则,要求依法补足土地款、附属物、青苗费、失地农民保障金,兑现宅基地、根基打的“白条”,按政策公正补偿,不能失信于民。

我大儿子陈怀章依法行政诉讼、依法逐级上访,在判定当地政府违法后,强行给我们家断水、断电、断路,在家门口非法安装监控,监视居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强行行政拘留。可怜我儿子在拘留所绝食7天,命悬一线时,才被送到医院抢救,住院10多天,出院后仍不解决。无奈他又依法去到北京,还没来得及递材料,又被桐柏县10多名截访人员围堵抓住,强行塞进车里带回,被二次拘留。这些基层干部,心无法纪,目无百姓,胡作非为。要求折除家门口监控,支付一应费用。



深入调查用事实说话
媒体接到举报后,派记者深入一线。本着“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还原真相”的工作原则,进行了深入了解和调查。调查事实证明:老人反映的情况,完全属实。当地的主管何文强在征收工作中,严重违背原则、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进行正常的依法征收程序。而是私下“暗箱操作,办人情事”,对“打招呼的关系户”,给予积极补偿,对待积极配合的被征收户,竞以“哄骗、欺诈、恐吓”等恶劣手段,进行非法强拆。
举报人是近80岁的老妈妈,享受这种非法的、不公开、不透明、不公正的征收待遇。谁敢想?在习总书记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时代背景下,在素有“红色基因”的桐柏县,竟因何文强的粗暴违法施政,严重脱离群众,背离党纪国法,硬生生地把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的群众,逼着走上信访、上访之路,致使当地民怨沸腾,政治生态恶化!
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对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需经法院依法裁决后,才能实施强制拆迁。
2020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强调,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在未获得法院准许强执裁定前,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因工作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18亿亩耕地红线,是国家划定的耕地保有量底线。该红线基于科学测算,是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
《土地管理法》第74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是破坏耕地行为。非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桐柏县违法征用基本耕地达99.891亩(6.6594公顷),且严重存在少批多占,实际违法征用数百亩。且征用耕地不是为了公共事业,而是用于商品房开发。
专家点评依法说事
依照国家法律,根据百姓反应,结合记者调查,明确凸显该被控告人桐柏县淮北街道党工委书记何文强,犯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违法事实:
1、淮北街道党工委书记何文强无视国家法律,违法强征耕地,强拆民房。对“桐柏县产业集聚区滨湖春城项目”未依法进行“听证、公示,未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未获得法院准许强拆农民住房”,反而实施“少批多占,暗箱操作、隐瞒诓骗、欺诈恐吓,补偿标准不公开透明”等恶劣手段,进行违法强征、强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上述2020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发布的内容强调:“在未获得法院准许强执裁定前,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强拆申请应向区、市政府提出,并由法院进行裁决和执行。
综合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复决(2022)2077-207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四点问题,确定桐柏县人民政府欺骗省政府“称已全部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而至今还有很多群众未拿到补偿款,是典型的欺上瞒下。
2、何文强蔑视法律,违法施政。对县法院、市中院、省高院三级法院的判决和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定判决,旁若无闻、置之不理,谁,是他背后的保护伞?
3、何文强惯用“暗箱操作、隐瞒诓骗、欺诈恐吓、私下人情”等恶劣手段,进行违法强拆——
房子是由我申请翻建的,房主是我付桂琴的名字,这些手续都在我手里。他们却瞒着我,诓骗、恐吓我儿子签字,随后就进行强拆。房子是我本人合法住所、私有财产,未经我本人同意,他们诓骗、恐吓我儿子签的《协议》,依法无效。
4、何文强利欲熏心。专搞“暗箱操作、私下人情”非法敛财,将同一政府补偿同一个村、同等条件的村民,补偿差价竟达百万之巨。而且,将失地农民保障金只付给有关系的人领取,控告人是近80岁的老妈妈却领不到,还有众多村民的竟敢挪用不发。
5、何文强执政犯法。他竟敢“对上欺骗党和国家,对下坑害善良百姓”,置三级法院法定判决和省政府行政复议确认其政府违法情况下,回复国家信访局“征地合法”,谎报:“我们的失地农民保障金,早就统一发放至当事人的账户里”。可至今已近3年,年近80岁的老妈妈也没见给她汇过1分钱。
6、何文强无视法律非法截访。《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各级机关应畅通信访渠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中央一再强调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行为。何文强安排人员非法强行截访,陈怀章被违法强行二次拘留。
上述6种损害党的声誉、欺骗国家、坑害百姓的行为,任何一条都构成违法行为。有这样的官员存在,百姓永无天日!
此案,媒体将依法跟踪报道。




上图:回复国家信访局,群众失地养老金已发放。上欺骗党和国家,下坑害善良百姓
下图:控告人付桂琴房屋用地证,名字是其丈夫陈道银的名字


翻建危房申请是控告人付桂琴的名字

关于商务中心区根基、宅基地补偿的报告
本网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作者或当事人或单位核实并作出真实性承诺,提醒读者谨慎甄别。本文立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并依法依规核实相关内容,有理有据处理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