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余姚市“中昂 – 祥云府”这一承载着民生期望的“保交楼”项目中,江苏滨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正面临着工程款追讨无门的严峻局面,企业生存濒临绝境。而这背后,地方政府的严重不作为清晰可见,企业维权之路更是荆棘密布,令人痛心疾首。
      一、工程款困境的缘起
      三年前,“中昂 – 祥云府”项目上马,浙江余姚丰晟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开发。一期总包工程由北京纽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承接,江苏滨港则承接了一期一标段劳务工程,并与北京纽约建设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然而,北京纽约建设后续暴露出违法套取商品房预售资金、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长期停工等一系列恶劣问题。余姚丰晟置业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督促下更换总包单位,这本应是解决问题的契机,却不料成为江苏滨港工程款结算噩梦的开端,款项结算问题自此如一团乱麻,迟迟得不到合理解决。
       二、协议与纪要沦为一纸空文

      为化解工程款拖欠这一棘手难题,余姚市多部门联合成立了余姚市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处置工作专班办公室(简称“余姚专班”)。经过所谓的现场协调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该纪要明确指出,针对原总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最终结算款未支付部分,由余姚丰晟置业、北京纽约建设和江苏滨港签订三方协议,余姚丰晟置业需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直接支付款项给江苏滨港。
      2022 年 8 月 17 日,三方签订《三方付款协议》,详细约定了各方责任。协议签订后,乙方委托甲方直接支付 800 万元至丙方指定账户,丙方需在 30 日内完成撤场工作。在所有退场工作完成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再委托甲方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甲方需保证在协议签订后至付款条件成就时无条件支付完成。江苏滨港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积极履行义务,完成了撤场工作。然而,余姚丰晟置业却公然违背协议,仅在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12 月 13 日期间,合计支付 10423252.40 元,仍有高达 10989012.60 元的余款拒不支付。
      三、政府不作为致法院判决成泡影
     江苏滨港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漫长等待,2024 年 7 月 5 日,法院作出公正判决,要求被告余姚丰晟置业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苏滨港付清工程款 10989012.60 元。该判决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正式生效,被告应于 7 月 30 日前履行付款义务。但时至今日,余姚丰晟置业却分文未付,法院判决如同废纸一张。
     在此过程中,“余姚专班”作为余姚市人民政府临时设立的办事机构,以政府部门的名义出具《会议纪要》,本应积极履行协调督促余姚丰晟置业切实履行《三方付款协议》的职责。然而,“余姚专班”却玩忽职守,不仅未进行有效督促,反而将余姚丰晟置业项目预售资金恶意转移到政府控制的公司账户(即余姚市金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支行的账户)中,使得余姚丰晟置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归零,直接导致法院根本无法进行执行工作,这无疑是公然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不仅如此,“余姚专班”还肆意对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查封行为进行粗暴干预,导致法院无法查封该项目的固定房源,使得江苏滨港的合法权益被无情践踏。
      四、官方回应尽显敷衍与推诿
      4 月 28 日,记者就《会议纪要》无法完全落实一事前往余姚市住建局“余姚专班”进行调查。该办杨主任竟以今年刚调任为由,对之前发生的事情表示一概不知,仅仅简单告知江苏滨港已经起诉,让法院执行相关公司资产,便试图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对于余姚丰晟置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被转移到政府控制账户这一关键问题,住建局办公室叶主任更是避而不答,只是反复强调政府部门首要任务是做好保交房工作,完全无视江苏滨港的合法权益。对于法院执行查封时遇到的阻碍,叶主任仅仅建议江苏滨港向法院申请现场查封,并敷衍表示如果法院需要,会全力配合,却并未采取任何实际行动解决问题。
      4 月 29 日,记者一行前往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执行局二楼案件查询窗口工作人员告知记者,该案目前处于完全无法执行的状态,被执行方浙江余姚丰晟置业名下暂无任何资产和资金可被执行。记者要求面见本案执行法官,却被告知法官在外办案无法回来。电话沟通后,法官同样表示丰晟置业没有可执行资产,并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承诺随后回复相关情况。然而,直至截稿,记者始终未收到余姚法院的任何回复,整个事件陷入无人问津的冰冷境地。
      五、后续协调:责任推卸的闹剧
       尽管余姚市有关部门对外宣称已针对江苏滨港与浙江余姚丰晟置业有限公司执行一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对祥云府项目 38 处房屋进行查封保全,约谈祥云府项目负责人协调后续解决方案,声称房产方愿意通过工抵方式解决相关债务等。但江苏滨港公司却清晰地认识到,余姚住建局这一系列举动不过是在掩耳盗铃,推卸责任。江苏滨港公司除与中昂公司存在关联外,与其他几家所谓参与协调的公司毫无关系,余姚住建局的回复完全是在掩盖其将保交资金挪作他用的事实。企业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追讨工程款依旧希望渺茫,犹如置身于无尽的黑暗之中,看不到一丝曙光。
       在“保交楼”这一关乎民生与经济稳定的重要项目中,地方政府的严重不作为,使得江苏滨港公司在合法维权的道路上四处碰壁,陷入绝境。“保交楼”本应是政府彰显执政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契机,然而余姚市相关部门的所作所为却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保民生、稳经济”的美好愿景在他们的不作为下化为泡影。
      信息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举报单位:江苏滨港劳务有限公司(免责声明另存档)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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